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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录取考生办理纸质档案转递至录取高校的通知 2017-08-14 13:45:42

2017年录取考生注意,821日(周一)至825日(周五),考生须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或毕业学校办理纸质档案的提取或转递手续(往届生到区招考机构、应届生到毕业学校)。

区招考机构或毕业学校经核对无误,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将密封好的纸质档案交与考生(仅限应届生),由考生本人将纸质档案在规定时间交至录取高校;往届生凭区招考机构开具的调档证明至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纸质档案的转递手续。纸质档案属个人重要资料,不得擅自启封、拆阅。

行政区划

区招考机构地址

黄浦

黄浦区凤阳路186

徐汇

徐汇区百色支路28

长宁

长宁路茅台路472

静安

静安区新丰路558

普陀

普陀区中山北路348924

虹口

虹口区大连西路203

杨浦

杨浦区延吉东路55

闵行

闵行区沪光路120

宝山

宝山区永乐路宝山七村88

嘉定

嘉定区复华路7号东区

浦东

浦东新区潍坊七村702

金山

金山区石化二村249

松江

松江区中山二路590

青浦

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

奉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

崇明

崇明区城桥镇中津桥路116

梅山

江苏省梅山冶金公司教育处

大屯

江苏省大屯煤电公司教育处

鲁矿

山东省莱芜鲁中矿公司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