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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0-04-02 15:34:21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5年6月15日,是上海的市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要承担和统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以后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以及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管理和研究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考信息技术支持岗位:2人;

学科秘书岗位:外语(非通用语种优先)1人、初中化学1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

招考管理岗位:2人;

二、招聘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1.招考信息技术支持岗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通讯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应急能力,有良好的保密意识;有计算机网络管理、软件开发、数据库管理维护或数据统计经验者优先。

2.学科秘书岗位: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学科专业背景,主要承担学科考试方案的研制,考试命题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与解释,评价报告的撰写与发布等考试设计、命题组织、质量管理、命题研究等工作任务;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适应每年累计2个月的保密封闭工作时间。

3.招考管理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其他管理软件,具有一定的数据处理能力,具备Oracle等相关数据库或数据处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可登录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师聘在线”进行注册和报名,亦可扫描文后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27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院人事部门将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笔试和面试

我院将择期对通过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等。

4.外调政审和体检

汇总笔试与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根据招聘职数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院内组织外调政审并通过后,自行到本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结合体检和外调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我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院办公室

邮编:200433

人:董老师、戎老师

联系邮箱:zhaopin@shmeea.edu.cn

电话:86-21-35367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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