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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洗衣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9-30 13:21:42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需采购一批洗衣房设备,具体技术需求如下:

一、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和技术指标:

1.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50kg全自动洗涤脱水机(电)

1

电加热

2

50kg自动烘干机(电)

1

电加热

3

去渍机

1

蒸汽加热

4

人像机

1

蒸汽加热

5

真空熨烫台(含熨斗)

1

蒸汽加热

6

蒸汽发生器(18KW)

1

电加热

7

空气压缩机

1


8

工程费(1米接驳)

1


2.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50kg全自动洗涤脱水机(电)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电)

额定容量

Kg

50

洗衣缸(D×L)

mm

∮1060×754

洗衣/高脱

rpm

40/750

供电电压

V/HZ

380/50

脱水因子

G

≥300

电机功率

Kw

4

电热管功率

KW

45

每车耗水量

Kg

750

每车耗电量

KW

7

自来水压力

Mpa

0.2~0.4

外形长×宽×高

mm

1440×1320×1700

整机重量

Kg

1550

 

50kg自动烘干机(电)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额定容量

Kg

50

供电电压

V/HZ

380/50

内胆

D×L mm

∮1160×1000

烘干时间

min

40

电机功率

Kw

1.5

风机功率

KW

1.5

噪音

db

65

每车耗电量

Kw.h

29

加热器功率

Kw

43.2

排风口尺寸

mm

280×350

外形(长×宽×高)

mm

1570×1282×2070

整机重量

kg

800

 

去渍台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供电电压

V/HZ

220/50

蒸汽压力

Mpa

0.4-0.6

耗气量

Kg/h

3

额定功率

kw

0.25

外型尺寸(长×宽×高)

mm

1450×600×1650

整机重量

kg

48

 

人像机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供电电压

V/HZ

380/50

蒸汽压力

Mpa

0.4-0.6

耗气量

Kg/h

12

进气管道

DN

15

出气管道

DN

15

额定功率

kw

0.55

外型尺寸(长×宽×高)

mm

1300×540×1550

整机重量

kg

108

 

真空熨烫台(含熨斗)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供电电压

V/HZ

380/50

风机功率

kw

0.37

台面尺寸

mm

800×1400

噪声

dB

70

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1400×960×1050

机器重量

Kg

100

 

蒸汽发生器(18KW)

项目

单位

指标

额定蒸发量

t/h

0.025

额定工作压力

Mpa

0.7

饱和蒸汽温度

170

输入功率

Kw

18

输入电流

A

27

额定电压

V

380

功率×组数

Kw×P

6*3

进水口径

DN

15

主气阀口径

DN

15

安全阀口径

DN

20

排污阀口径

DN

20

外形

尺寸

950

620

1500

重量

160

 

空气压缩机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排气量

m3/min

0.2

排气压力

Mpa

0.8

功率

KW

1.5

缸径

mm

65

缸数

pcs

2

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1030×390×720

净重

kg

94

储气罐

M3

0.07

 

3.设备施工要求(1米接驳安装工程)

 

  • 洗衣房所有土建,装潢工程由招标方负责。

  • 洗衣房照明,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由招标方负责。

  • 洗衣机设备所用冷、热水管由招标方负责安装到离洗衣设备1米处并装好阀门。

  • 洗衣机设备电源由招标方负责安装到洗衣设备1米处并预留2米电缆余量。

  • 所有设备排水总管由投标方负责安装(含材料)。

  • 设备排风管由招标方负责安装至设备排风接口1米处。

  • 投标方负责洗衣机设备冷、热水管与设备的连接安装(含材料)。

  • 投标方负责各设备与电源连接。

  • 投标方负责由设备接驳至总排风管(含材料)。

  • 投标方负责所有设备蒸汽管,冷凝水管与预留蒸汽管冷凝水管之间的连接安装,包括其间输水器,旁通阀,单向阀等和保温(含材料)。

  • 投标方负责所有洗衣房压缩空气管道的安装(含材料)。


 

二、  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设备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生产能力和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代理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设备应成熟可靠,提供近期所投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对应的供销合同复印件及最终用户验收及使用良好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两年(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设备无专利权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三、  投标要求

此次报价上限为20万。本项目采取综合评标法,其中设备报价(含工程费)占30%,企业综合实力占10%,业绩占30%,售后服务及承诺占30%。

有意向的单位可先了解详情后,于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15:00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民星路465号)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加盖公章,密封完整(上下底必须贴封条加盖公章)。后附报价单位的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售后服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明、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此类销售的案例。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35367369。相关报价和材料请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邮编:20043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周老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