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生”推荐产生程序是怎样的?
2007-03-13 15:08:13
各初中学校根据优秀生的标准和学生意愿,经学生、班主任、年级组民主评议,“推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确定拟推荐的优秀生名单,经学校推荐的优秀生须由校长签署“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意见。
“推优生”推荐产生要公平、公正、公开;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推优生”计划数必须全额公示;推荐和批准“推优生”名单须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1周),接受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监督。
张榜公示后的推荐名单报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被推荐的“优秀生”按本人意愿填写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2007年上海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推荐志愿表》,学生可根据区(县)中招办公布的“推优生”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和招收人数)自主填报2个志愿,并在征求志愿栏内明确表示是否愿意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