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之二
报考录取
2010-03-23 09:08:03
报考录取 2010-03-23 09:08:03
1.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及录取有哪些批次?
录取批次分为两批次:(1)提前录取批次(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录取及中职校推荐生、自荐生和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等类别);(2)统一录取批次:按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统一录取(含“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
2.这些批次的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根据市中招领导小组宣布的各类最低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首先对取得提前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录取,然后根据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零志愿、名额分配、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如还有考生未被录取,则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3.从哪些渠道可以查询招生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考生及家长可通过登录本网站和考生报考区县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亦可查阅报考区县发放的招生计划书,中职校提前类的招生计划也可查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201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计划及报考指南》。
4.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录取”批次的招生有几类?
有推荐生和自荐生两类。
5.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有哪些资格条件?各自的产生程序是怎样的?
考生可根据推荐生和自荐生的条件,选择是否参加推荐或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一、推荐生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推荐生条件
被推荐的对象必须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全面优良的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毕业学年获得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参加推荐,学校应优先推荐。
(二)推荐过程
1.各初中学校制定并公布推荐方案、推荐名额,产生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符合被推荐条件的学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通过班级、年级的学生,教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推荐方案进行集体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名单产生后要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学生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后由学校上报区县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自荐生自荐的基本要求:
(一)自荐生条件
参加自荐报名的学生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且非推荐学生。
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
(二)自荐过程
1.符合条件的在校应届考生可参考本网站上公布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荐生招生方案”,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名学校,并在网上下载自荐表格或向初中就读学校索取该表。
2.学生填表后由所在学校进行审核盖章,并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交由区县审定,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3.
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结合自身特长及高中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学生填写自荐表(该表可在本网站下载或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申领),由就读学校盖章审核,并将该表送交报考区县中招办审定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6.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推荐生怎样填报志愿?
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分配到本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根据自身的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的自我定位,在规定时间内,在本网站选择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作为自己的升学志愿,分为第一和第二志愿。根据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工作,推荐志愿即为有效。
同时,没有被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的学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在一、二志愿录取后还有招生余额的学校。
7.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预录取推荐生的原则是什么?
预录取推荐生主要有这几条原则:
(1)严格按照计划,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根据市教委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高中招生学校在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中分批次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
(2)尊重学生志愿,按照志愿填报顺序进行预录取。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是按照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分阶段进行的。当学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时,招生学校只能对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学生进行择优预录取,并完成推荐生预录取工作;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如数预录取,如计划未完成,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招收第二志愿推荐生阶段。如推荐生自主填报的两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在网上填报了征求志愿,由未招满计划的招生学校继续录取。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重视推荐生面试选拔。高中招生学校会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拟定各自学校的“推荐生招生办法”,并事先公示。在预录取的过程中,按照“办法”确定的时间、标准、方法、要求来操作完成整个推荐生的预录取工作。一般来说,学校会根据自身要求,对推荐生进行面试选拔。高中学校会在审核初中学校提供的推荐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校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在综合素养面试中的表现,全面衡量,并兼顾学生特长,经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
(4)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线后正式录取。在推荐生的整个招生过程中,都按照事先公示的“规则”、“程序”,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整个推荐生预录取工作知情,接受社会的监督。中考后,预录取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规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该生所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8. 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自荐生怎样填报志愿?
自荐是一种灵活度很大的报考方式,其特点是选择范围广,自由度大,命中率较低。所以考生在选择自荐前必须明确所限定的要求,如:自荐生必须是应届生;“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填写《自荐表》经就读学校公示后才能填志愿;预录取后要承诺不重复签约,否则将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自荐的考生的成绩也必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能被录取等等。
在得到所在初中学校认可的情况下,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市、区县中招办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本网站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工作,自荐志愿即为有效。同时,学生个人需制作自己的自荐申请材料,按照报考高中所公示的“自荐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时间寄送到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和流程与推荐生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是自荐志愿所选择的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志愿是不分先后的,2所学校的选拔同步进行,所以可能发生2所高中同时希望预录取同1名学生的情况,但最后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必须由该学生在网上确认其中1所高中为自己接受的预录取学校,自荐工作即算完成。
9.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预录取自荐生的原则是什么?
预录取自荐生主要有这几条原则:
(1)自荐生计划不分区县。高中学校在预录取自荐生时,会在自荐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群体中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等程序,按照公示的招生计划数在全市范围择优预录取,直到完成预定的招生计划为止。
(2)重视学生自荐材料。自荐生生源较充足的高中学校,一般会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对自荐生事先递交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择优选择部分自荐生进入到面试阶段。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学校预录取自荐生,会通过面试并结合自荐材料,全面衡量综合考察学生素质,优先选择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基础好,学有特长、具有创新潜质的自荐生。自荐生的择优预录取标准认定可能存在着学校之间的差异,主要由各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模式不完全相同而决定,有关要求应事先公示。
(4)预录取学生须网上签约。同推荐生一样,自荐生的预录取工作也是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集体讨论下进行的,学校初步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后,会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进行网上签约;考生须承诺不得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提前录取”批次预录取的资格;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本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同样,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规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该生所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10.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需要参加中考吗?其中考成绩对正式录取有何影响?
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都需要参加中考,正式录取工作在中考后进行。被预录取的考生的录取总分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11.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预录取或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由于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提前录取”预录取工作与填报《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工作同步进行,因此参加“提前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该志愿表上的志愿。一旦在“提前录取”过程中被预录取或正式录取,其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自然失效;未被录取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12.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的招生有几类?
2010年本市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的招生有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自荐生招生、推荐生招生共四类;除推荐生外,其它项目都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网上录取投档顺序为: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自荐生、补填志愿。
13.报考中职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报名、面试、填报志愿等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通过本市今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仪表清秀,身材匀称,动作协调,身体健康;无明显斑疤,无色弱色盲,符合行业对相关专业的身高、视力以及其他体检要求。
(2)报名:
根据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以及报名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专业面试。
(3)面试: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面试一般分为初试和复试(个别学校面试不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后招生学校会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复试合格后个别学校的空乘专业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还要组织考生统一参加中国民用航空乘务员体格检查。
(4)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面试合格通知后,应根据本人学业考试总成绩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航空服务专业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考生凭本人在中招网上报名中获得的考生登记号和密码登录本网站填报志愿。
(5)招生录取: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在市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录取总分和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
今年中职校提前批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在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前进行,考生被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录取后,其后面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因此考生即使达到了所填报的高中“名额分配”志愿的分数线,也将不再被录取。
14.报考中职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专业考试、填报志愿等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通过本市今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动手能力,有志于美术专业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报名:
根据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以及报名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3)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科目、要求等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向社会公示。
(4)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后,应根据本人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考试成绩等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艺术类专业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考生凭本人在中招网上报名中获得的考生登记号和密码登录本网站填报志愿。
(5)招生录取:
艺术类招生录取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总分(含加分)加上专业考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按预先公示的成绩合成办法计算)以及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
15.报考中职学校“自荐生”专业面试、填报志愿等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通过本市今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须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对中等职业教育有正确认识,对学习职业技能有一定兴趣,动手能力较强。
(2)报名:
根据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面试。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收到五所学校面试合格确认通知书。
(3)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面试合格确认通知书后,应根据本人录取总分以及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情况等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自荐生只能填报三个志愿,考生可在面试合格的五所学校中选择三所学校填报。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考生凭本人在中招网上报名中获得的考生登记号和密码登录本网站填报志愿。
(4)招生录取:
自荐生招生录取根据考生录取总分和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其他志愿中择优录取。
补填志愿:
考生可在规定的期间上网查询自己是否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面试合格、但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选报补填志愿。
16.
中职校推荐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中职校“推荐生”分区(县)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下达,各区(县)中招办向考生公布。被推荐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填写《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学志愿表(中职类)》,每个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招生学校根据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择优预录取。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荐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县)中招办负责进行征求调剂预录取。经调剂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录取阶段。
被预录取的“推荐生”不得要求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招生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
17.被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确定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或专业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因为按招生录取原则,招生部门是严格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是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来进行录取的。如果考生已被“提前录取”批次的学校录取,那该考生后面填报的所有志愿就自动取消,该生也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其学生档案将流转到录取学校。
18.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志愿对考生有什么影响?如果填报后未被录取,是否会影响以后志愿的录取?
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者填报后未被录取,不会影响统一招生录取批次志愿的录取。
本市“提前录取”批次招生的学校不管是高中还是中职校都是很有特色的,对招生也都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在学业考试前,考生不仅要提前填报相关志愿,招生学校还要对考生组织专门的面试或专业考试。考生如果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志愿,那将失去进入“提前录取”批次学校及专业的机会,只能进入后面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学校。
19.《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有哪些栏目?
《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设置五个大栏:第一栏是“零志愿”(1个志愿);第二栏是“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第三栏是中高职贯通志愿栏(1个志愿,并选择是否愿意调剂);第四栏为一至十五志愿,设有15个志愿;第五栏是征求志愿。招生办公室对各志愿的录取是分批次进行的,按上述五栏的顺序进行:“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中高职志愿”录取、“一至十五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进入“征求志愿”阶段。本着录取一批结清一批的原则,一旦在前批志愿录取了,其后的志愿自然失效;前批志愿不填或不录取,不影响后批志愿的录取。
20.有哪些学校参加统一录取批次?
统一招生录取中,五栏志愿填报学校有相应的规定:
(1)“零志愿”填报范围仅限于在考生报考区县进行跨区县招生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2)“名额分配志愿”填报范围也只限于在考生就读学校有招生名额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3)“中高职贯通志愿”填报范围只限于4所学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上海市交通学校、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
(4)一至十五志愿的招生学校范围较广,如本区县范围内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区重点中学、公办高中、转制学校、民办高中、外区在本区招生的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及中职校等。考生按自己的意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习情况、体检情况、特长爱好、家庭经济情况、交通情况等),科学定位后选择学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5)表明是否愿意征求志愿。
21.什么是“零志愿”?
“零志愿”是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的办法,该志愿栏内可填报的学校是跨区县招生(外区县学校在本区县招生)的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上海市回民中学和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总体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考生可在规定的招生学校范围内选一所学校填报。“零志愿”学校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是同一层次的学校,但因为它列入了“零志愿”栏,就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在不同的批次进行录取,这样考生的选择余地就增大了。设了“零志愿”增加了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选拔的空间。
22.怎样填报“零志愿”?可否不填报该项志愿?
在“零志愿”填报时,各考生的情况不同,想法也就不同。实力较强的考生,他会在“零志愿”栏中挑选更好的学校,而其他考生则把“零志愿”视作多一次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机会,因此考生对“零志愿”的选择还需慎重思考。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如果被“零志愿”的学校录取,则“零志愿”以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该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考生也可以不填“零志愿”,不填“零志愿”的考生和填了“零志愿”没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23.“零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在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区县招办根据全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录取总分加上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上海市回民中学是所少数民族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也兼收汉族学生。久隆模范中学是一所免费学校,它招收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且品学兼优,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选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上海市帮困粮油供应卡》(卡上须有考生姓名)或加盖街道民政科“社会求助专用章”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考生毕业学校应将上述有关资料或复印件随考生材料一并送交区县招生办公室。选择回民中学和久隆模范中学的志愿也应填报在“零志愿”栏内。
24.什么是“名额分配志愿”?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法的招生是在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背景形势下,从2007年起推出的举措。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区域内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招生计划数近15%的名额,按毕业生报考人数平均分配到本区县内各初中学校,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下达给各区县。参加“名额分配”法招生的考生(仅限本校在籍就读的考生,不含个别报名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在“名额分配志愿”栏内自主填报1个志愿。
25.怎样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可否不填报该项志愿?
考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前,还是先要了解招生办公室对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零志愿”在先,“名额分配志愿”在后。“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志愿
”录取结束后才会进入“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以上三栏志愿都可填写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所以考生在选择这三栏志愿时除考虑自己的实力外,还要注意他们录取的先后关系。如果考生被“名额分配志愿
”学校录取则其后的其它志愿自然失效。如“名额分配志愿 ”不填或填了没被录取,不会影响其后其它志愿的录取。
26.“名额分配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由于各初中学校的学生数不同,所以区县招办分配给各初中“名额分配”的招生计划数也不同;在区域范围内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总数不同,所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的招生学校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名额分配”的录取与其它志愿的录取方式就不一样,它只能是对初中学校逐个进行录取。我们在招生对象上作了限制,仅限在本校在籍就读的考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在“零志愿”投档之后,由区县中招办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划定“名额分配”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范围内依据考生的志愿和考生的录取总分,分别对每所初中按该校分配到的高中学校和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27.
什么是“中高职贯通志愿”?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招生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职〔2010〕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7所职业院校2010年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批复》(沪教委职〔2010〕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17号),本市2010年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计划招生480名,招生计划单列。其中: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与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护理专业,招生计划160名;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与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招生计划160名;上海市交通学校与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招生计划80名;民航中等专业学校与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设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招生计划80名。这些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28.怎样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可否不填报该项志愿?
只能职0凡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及爱好综合考虑,慎重选择招生学校及专业,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上海市交通学校、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这4所学校中选择1所作为“中高职贯通志愿”,并选择是否愿意调剂。如“中高职贯通志愿
”不填或填写后未被录取,不会影响其后其它志愿的录取。
29.“中高职贯通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汇总各区县中招办上报的信息形成考生志愿库,根据考生填报的中高职贯通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总分相同时,市、区(县)优秀学生优先录取;其次,依次看数学成绩、语文成绩、理化和外语总成绩。
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并在是否愿意调剂栏目中填“是”的考生,录取总分在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如果其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且考生录取总分高于其他中高职贯通学校的投档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依据计划缺额的情况,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不再征求志愿。
30.什么是“一至十五志愿”?
“一至十五志愿”是作为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的主要项目,填报内容为高中阶段参加统一招生的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
31.“一至十五志愿”的填报原则是什么?
志愿表中“一至十五志愿”栏共有15个志愿,考生根据本人初中阶段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和升学意向进行填报。“一至十五志愿”栏的15个志愿可以填满,也可以少填,千万别为凑数而填报志愿。
考生须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报考学校和志愿的顺序,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
3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的录取,是按考生的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加上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择优录取。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15个志愿的投档和录取。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且一旦被所填志愿顺序内的某一志愿录取,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33.什么是“择校生”?它的志愿怎样填报?
“择校生”是指满足一部分考生进入公办高中的意愿,且充分挖掘高中办学资源所设置的志愿项目。“择校生”需一次性收取择校费,并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34.被“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是否可以要求退档?
不可以。一旦考生被本人所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而要求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录取。
35.是否有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这些学校的招生要求是什么?
为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境贫寒的考生顺利升学,本市设置了一所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家庭收入处于全市贫困线以下或有其它特殊困难家庭的品学兼优的适龄学生;报考学生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闸北区考生须将该校志愿填报在统一录取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闸北区以外的考生须填报“零志愿”。报考学生须提供由居住地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帮困证明(社会救助通知书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证明等)。
36.什么是“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是录取后期的一个招生步骤。按考生的志愿投档录取接近结束的时候,根据当时招生录取的态势,在某些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没有用完,而又有一批考生还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的情况下,在区县中招办的主持下,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区县中招办在适当的时候,向在志愿表中表示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发出通知,让考生在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中选取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由区县中招办按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调剂录取。
37.什么样的学校会有征求志愿的机会?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志愿?
从“征求志愿”的概念中我们了解到具有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也就是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于每年各区县考生填报志愿的不确定因素影响,这些学校可能有普通高中(以收费较高的民办高中为主),也有中职学校。考生只有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在志愿表内表示“愿意征求志愿”时,在区县中招办投档结束后,由区县中招办让考生在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中选取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再一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征求志愿顺序录取。
38.正式的志愿表上交各区县中招办后为什么不可以再改动?
考生正式填写好的志愿表一旦交到区县招办以后,就不能再改动,这是因为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考生志愿表正式填好并经考生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后,就不能再进行改动,任何人都不例外。这一规定既保证了招生工作一环扣一环地顺利进行,又有效地保证了招生中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实施。
39.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哪些信息资料可供参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各种与招生有关的宣传、广告等也无孔不入,有些信息的确给考生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但是也不可否认有些不负责任的信息对考生也起了误导的作用,以致贻误了考生的报考良机。因此,本书为考生们提供一些专业机构的信息来源,以方便考生准确、快速地获得有关招考信息。主要有:
(1)电话咨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各区县中招办。
(2)相关网站:上海教育、上海招考热线、各区县招生考试信息网。
(3)报刊媒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合作的《上海中学生报·中招周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2010年升学指导》、《201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计划及报考指南》以及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本区县201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书等。
40.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何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学校和专业?
每个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情况、身体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学校的类别、收费、住宿、交通以及招生学校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结合自己理想选填志愿,达到理想与能力相结合。考生不愿去的学校不要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1.是否可以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而顺延至后面志愿的学校?
不可以。首先,为了保障每个考生的利益,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当志愿表交到区县招办后招生纪律规定任何人不能更改和放弃志愿;其次,从投档录取的程序来说,它是一次性大规模操作,如果被前面的志愿录取,后面的志愿就会自然作废,不能再投档;第三,投档录取后,每个考生都有其相应的一个录取学校,也就是俗称的“一个萝卜一个坑”,招生学校的计划就会相应用完或减少,如果学生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不仅会造成招生学校计划放空的现象,更重要的是此时已没有相应的位置(学校)供该学生选择。
42.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先进性(奖励性)加分?
编号 |
考生条件 |
对象 |
证明单位 |
加分幅度 |
1 |
毕业学年被评为上海市市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
本市应届 初中毕业生 |
上海市教委 |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
2 |
外省、市的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年被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
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
就读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
43.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政策性照顾?
编号 |
考生条件 |
对象 |
证明单位 |
加分幅度 |
3 |
烈士子女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 民政部门 |
降20分录取 |
4 |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现役军队飞行员的子女 |
考生 |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驻沪部队 牵头单位)、省市级公安局 |
降10分录取 |
5 |
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 |
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
原上海迁出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降5分录取 |
6 |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侨务部门 |
降5分录取 |
7 |
少数民族学生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民族事务部门 |
降5分录取 |
8 |
台湾省学生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台办 |
降5分录取 |
9 |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
考生 |
市人保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
降5分录取 |
44. 政策性照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根据文件,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在向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办理降分录取手续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政策性照顾证明申请表(须经有关部门盖章审核)、政策性照顾证明原件及区县中招办要求的其他资料。
45. 2010年本市中考加分及政策性照顾政策有哪些变化?为什么要进行调整?
近年来,考试加分政策备受社会关注,教育部要求各地高考加分工作要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要逐步与教育部文件要求一致,并有逐步取消的趋势,以体现教育公平。在此大背景下,本市中考加分政策宜与此保持一致。
本市中招在取消竞赛加分的基础上,研究对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性照顾政策的调整,2009年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9〕13号)进一步写明“2010年中招加分项目将进行调整”。
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2010年中考加分政策作了适当调整。
一、市级先进对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区县级先进对象不再加分,在“提前录取”批次由学校优先推荐。
二、调整政策性照顾政策
(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2)回沪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调整为5分。
46.如果遇到中考成绩同分情况,在录取过程中是以什么原则处理的?
各区县中招办(考试中心)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录取的最后一个名额有2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实施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确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并事前对社会公示。考生可查阅当年各区县中招《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书》,“同分处理”原则由各区县制定,考生以报考区县公示的原则为准。个别特殊情况,由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47.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录取去向?
中考招生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本网站、区县招生办(考试中心)网站等媒介或询问初中毕业学校,了解招生学校各批次招生情况及考生本人录取去向。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务必关注中考录取进程,减少外出,以便及时了解征求补填志愿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