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O10年本市中职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考院中招〔2010〕2号)
2010-03-12 14:44:50
中招
沪教考院中招〔2010〕2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O10年本市
中职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三线单位中招办,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17号)精神,结合本市中招工作的特点,现就2O10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及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自荐生招生(以下称“提前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招生的总计划,招生学校应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合理制订招生计划,上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审核批准后执行。招生专业和计划应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计划招生。
列入提前批面试招生的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二、报名条件
1.凡符合沪教委基〔2009〕89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并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的考生均可报考。
2.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等有幼功表演、演奏特长的专业,可招收13周岁以下的普通中、小学在校生;音乐基础理论、曲艺创作等专业,可招收18周岁以下的普通初中在校生。
三、学校面试
(一)总体要求
1.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的考生,须带好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以报考一所学校计),到招生学校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2.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的专业面(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准收费规定执行。
3.报考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可在有招生项目的学校参加面试,自荐生只能选择5所学校报名参加面试。
(二)报名、面(考)试日期
提前批报名、面试的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具体地点和时间由招生学校公布。
(三)航空服务专业、自荐生面试
1.面试科目: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面试科目、时间、要求等须在招生简章中向考生公布,并报我院中招办备案。
2.面试安排:招生学校必须做好面试的组织工作,面试流程应合理安排,面试工作应规范操作,确保面试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3.面试要求:面试必须聘请公道正派、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老师或专家担任。面试标准必须统一,掌握尺度必须一致。
专业面试后如需复试的要及时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和体检复查等事项要提前通知考生。
4.合格名单:自荐生面试后学校应当场确定是否合格,当场签字确认,并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将考生面试合格信息报我院中招办。自荐生面试合格的人数不限。
(四)艺术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见附件3。
(五)其他专业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等专业的报名和考试工作,由招生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招生要求及有关事项应在招生简章中向考生公布,并报我院中招办备案。
四、填报志愿
面试合格的提前批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限报2个志愿。自荐生限报3个志愿。考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以及爱好综合考虑,认真选择学校及专业,投档时以学校招生代码为准,并按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的录取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代码进行投档。
五、文化考试
提前批面(考)试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等专业的文化考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小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初中在校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加分分值计入文化考试总分。
六、录取工作
(一)中职校提前批录取工作由我院中招办负责实施,按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中职校艺术类专业、中职校自荐生顺序依次录取。
(二)工作流程
提前批投档录取按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自荐生及补填志愿顺序逐一进行。
1.提前批航空服务专业和自荐生招生录取成绩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艺术类考生录取成绩,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考试成绩加专业考试成绩合成(按预先公布的成绩合成办法计算)。
2.提前批航空服务专业录取的考生,须在市划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3.我院中招办按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还未完成的,再从其他志愿中择优录取。
4.招生学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进行网上补填志愿录取。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是否已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已参加过面试、但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选报补填志愿。
5.提前批招生志愿一经录取,考生后面所报的志愿就自动失效。
(三)其他专业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等专业的录取,按招生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招生学校录取的中、小学在校学生,在录取前应与考生原就读学校明确试读一年的规定,并签订书面协议,同时将新生录取名单报我院中招办备案。
七、工作要求
1.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学校领导牵头负责,健全工作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提前批网上录取工作要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并参加我院组织的操作培训。
2.招生学校要认真按照本市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事先公示并严格执行。各校的提前批网上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网上录取工作的要求和流程来进行。
3.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特别要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教育,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我院中招办。
4.招生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监督检查的规定,认真、负责、热情、妥善地处理人民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附件:1.2O10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日程表
2.2O10年本市中职校提前批录取顺序示意
3.2O10年本市中职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一○年
附件1:
2O1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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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主 要 工 作 |
负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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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上旬 |
印发“2010年本市中职校提前批招生”工作文件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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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上旬 |
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编写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报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备案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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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上旬 |
“中提前招生网上集录取”操作培训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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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 |
召开区(县)中招办中职校提前批招生会议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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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 |
召开招生学校会议,布置招生工作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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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下旬 |
“中职校提前批”
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方案公示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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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28日 4月3、4日 |
航空服务专业报名、面试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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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月 |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专业考试报名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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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4日 |
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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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11、17、18日 |
艺术类学校招生专业考试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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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18、24、25日 |
报考中职校自荐生的考生到所报学校参加面试,招生学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将合格考生名单报我院中招办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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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前 |
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公布专业考试成绩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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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下旬 |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学校面试复试、体检、政审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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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前 |
中职校提前批招生学校向我院中招办上报面试和专业考试合格学生名单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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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月 |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学校专业考试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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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 |
参加中职校“自荐生”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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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月 |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招生学校文化考试 |
招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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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20日 |
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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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上旬 |
召开招生学校会议,布置集中录取阶段工作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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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12日 |
中职校提前批次网上投档录取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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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14日 |
中职校提前批未录取考生查询、补填志愿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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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16日 |
中职校提前批补填志愿投档,学校接收考生信息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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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校提前批录取信息反馈区(县)招办 |
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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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校提前批录取学生材料交接 |
学校、区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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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20日 |
航空服务、艺术类招生学校办录取手续,发录取通知书 |
招生学校 |

注:
按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补填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录取。一经前一类别学校录取,以后的学校志愿自动作废。
附件3:
2O10年本市中职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
1.考试科目:一般为二至三门,美术专业的考试科目原则上为素描和色彩二门,素描和色彩的绘画对象必须统一。考卷采用计分制评分,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2.试题审定:艺术类专业考试考题的审定工作,由招生学校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要指定有经验的专业教师负责命题和审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制度。命题教师不得参加监考和评卷。
3.考场管理:考场由招生学校负责安排,应选择环境安静、光线明亮的教室。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培训由招生学校负责,美术专业老师不得参加监考。考场要保持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除按规定携带考试工具及用品外,其他物品应放在指定的地方。
4.阅卷评分:阅卷评分工作由招生学校聘请公道正派、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老师担任。每门科目的阅卷评分老师一般不少于4人,阅卷评分要坚持“一评一复”制度。阅卷评分前,应根据考题要求进行试评,统一标准后再进行阅卷评分,防止出现宽严不一现象。
阅卷评分、登分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阅卷评分、登分期间及阅卷情况和评分标准均须严格保密,考生不得查阅试卷和分数。
专业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确定,考试科目、时间、要求等应在招生简章中向考生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
5.成绩公布:招生学校应按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日程向考生公布专业考试成绩。经招生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专业合格生名单,及时将合格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通过中招工作网站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