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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学校招生""综合评价""批各院校线上入围考生成绩分布情况 2016-06-23 20:21:41 高招

特别提醒:

1、下列“综合评价”批各招生院校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均为已获入围资格且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成绩每5分段的分布情况,供考生参考。

2、“综合评价”批志愿可选择填报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并按1:1.5的投档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建议考生关注各校招生计划并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填报院校志愿。

3、考生根据中学或区县招办安排,于624-26日(每天上午9:00-下午200)填报综合评价批志愿(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考机构统一安排)。

4、“综合评价”批招生院校根据高考成绩占60%、校测成绩占30%、学业水平考成绩占10%的比例产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应查阅相关院校的“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知晓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