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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

科举考试中的糊名与誊录制度

2020-10-28 10:17:09

在现代教育考试中,为防止考试作弊,往往采用了严格的试卷处理办法和阅卷办法。比如,在高考中密封试卷是普遍采用的办法,而类似的办法早在宋代科举中便已采用,叫做“糊名”,也叫“弥封”或者“封弥”。

具体做法是将试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贯封住,以防评卷官徇私舞弊。采用糊名法之后,宋真宗在一次考试结束后问工作人员,“众位爱卿,在这次考试中,有人知道及第者的姓名吗”?众位工作人员回答,“我们真的不知道考生姓名,实行糊名誊录,确实能将那些贫寒、没有身份和背景的人录取上来”。

在实施糊名法的过程中,考官虽然无法看到考生的姓名,但仍然能通过辨认字迹或者暗号而给考生高分,因此也给舞弊留有不小的空间。北宋景德二年,朝廷在为河北考生举行的省试中第一次采用了誊录法,也就是在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试卷誊录一遍,将誊录的副本交给阅卷管来评定等级。考生写出来的答卷称为“墨卷”,墨卷由专门的工作人员抄写一遍称为“朱卷”,朱卷是墨卷的副本。如此一来,考官只能看到誊录过的考生试卷,这样既无法获得考生信息,也无法从笔迹来判断是哪位考生的试卷。


根据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九记载,在北宋国子监选拔参加省试的考试中,郑獬的成绩只排在第五位,颇为自负的他以为自己应该排在第一位,是国子监祭酒在故意为难自己。按照当时的惯例,凡被录取考生都在给国子监祭酒写信表示感谢,郑獬也写了一封信,他非但没有表示感谢,反而质问将自己排在第五名的原因。这位国子监祭酒看完信后,暴跳如雷、怀恨在心。

此后,郑獬在通过会试后参加殿试,阅卷大臣恰恰又是那位国子监祭酒。而当时的殿试仍然是有淘汰的,所以祭酒一心想要将郑獬黜落出局,使其名落孙山。但由于殿试试卷实行糊名法,只能通过行文的风格来判断试卷,他通过艰难的寻找,终于找到一份文笔极像郑獬的卷子,便毫不犹豫地将其淘汰掉。可结果并未遂其所愿,郑獬不仅没有名落孙山,而且还高中状元。

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了糊名制在防止徇私舞弊、促进考试公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实施,使贫寒考生能够与官宦子弟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打破了考生之间的贫富、贵贱的等级界限,使依据考试成绩来确定录取的原则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实行糊名和誊录制度也是宋代科举走向成熟的标志,是科举制度逐步完善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