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答记者问

2016-09-13 17:50:38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意见》出台的背景与意义是什么?有哪些主要政策要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这些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国务院文件印发后,社会各界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近期,《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并要求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该评价工作从2002年开始,目前所有省份均已开展,但还存在评价要求各地不一、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这次改革重在进一步规范,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意义重大。首先,将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在社团活动中培养兴趣,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全面提升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素质。其次,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



  2:《意见》政策性、专业性很强,请介绍一下研制过程?

  答: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是新世纪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究、谋划与高中新课改同时起步,至今可以说是“十年磨一剑”。在这期间,研制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了相关国际比较研究,对各地中小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有关重大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问题,组织开展了全面论证。二是规划纲要颁布后,即组织思想品德、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的教育教学专家,教育评价专家、心理专家,高中校长、教师等,参与文件的研究起草。三是召开十多次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向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征求了意见,反复修改,十几易其稿。国务院实施意见以及两省市试点方案发布后,根据社会各方面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了有关要求。



  3: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应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答:《意见》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方向性原则,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二是指导性原则,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三是客观性原则,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四是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



  4: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评什么?评价内容如何做到可考察、可比较?

  答: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意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再如在艺术素养方面,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长期以来我们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是有要求的,如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有社会责任感等,这些要求比较抽象,难以直接把握。为此,《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较的。



  5:综合素质评价应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答:《意见》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五个程序前后连贯,环环相扣。同时对每个程序的时间、责任主体等相关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如写实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活动记录单,教师做指导,不是代替学生记。要及时记录,突出重点,注重写实。再如整理遴选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遴选出来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校要进行公示,相关教师要签字确认。这些规定非常明确具体,旨在规范评价过程,避免各行其是。



  6:综合素质材料使用非常重要,对此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关于材料使用问题,《意见》做出了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用于学生教育时,由高中学校进行。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生可以在成长事实的记录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二是用于高校招生时,由招生院校进行。高等学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高中教师不参与,有利于评价的公平公正。



  7:请问如何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信?

  答:社会各界对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问题很关心。《意见》对此作了系统设计。

  一是在评价内容上,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作为考察的重点,特别是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二是在评价程序上,突出写实记录、公示审核等,要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活动,并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有据可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审核并签字。学校最后审核把关。

  三是在组织管理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四项监督制度,即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



  8: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如何具体组织实施?

  答:首先,教育部将组织开展省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加强对各地的指导。总结推广各地改革试点经验,不断提高实施水平。

  其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提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制定具体办法,报教育部备案。要统一高中生综合素质档案基本格式,建立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为招生录取工作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

最后,高中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集中突击。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方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