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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空军招收第十二批女飞行学员选拔工作即将开始 2019-05-23 14:49:08


经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2019年空军将面向全国招收选拔第12批女飞行学员,据悉,招收的女飞行员中将选送12名至清华、北大学习。现将有关选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999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参加2019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女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本人自愿,家长支持。招收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选拔工作安排

1. 参加初选前,考生应按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基本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由学校结合学生文化及现实表现进行推荐。经校医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进行五查把关后,符合条件者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区考试招生机构审核验收后,作为初选推荐对象;同时相关中学需填写《2019年空军招收女飞行学员推荐名册》,于2019531日前报送到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汇总。

考生在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时,应对有关内容要提前了解清楚,填写真实、无遗漏、无缺项。

2. 招收选拔分初选、复选、定选三个阶段。选拔实行自主上站,参选考生可由家长陪同或自行上站检测。

初选:南京选拔中心将在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东大影壁16号)设立初选站,对报名考生进行眼科、耳鼻喉科、外科等项目的体格检查,检测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在站检测时间为半天。参检考生需着平角内裤、文胸、运动鞋,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检测前不需要空腹,但要整理好个人卫生。

复选、定选:6月27-28日在南京选拔中心组织复选;6月30日起在北京空军招飞局组织定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食宿安排及交通费报销规定

初选检测考生食宿和交通费自理。复选、定选检测考生食宿由空军承担,交通费按规定报销。

考生可通过公众号“东部空军招飞”了解更多信息,也可直接咨询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咨询电话:025-83676823/ 80875437)。

 

附件:2019年空军招收女飞行学员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