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1期
| 市教育考试院学习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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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
2009年3月16日 |

坚持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招考事业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召开动员大会
全面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3月13日上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彭裕文为组长、顾家柱为副组长的市教卫党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一组的同志莅临会议指导,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院长李瑞阳作动员讲话。
李瑞阳在讲话中要求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推进招考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化招生考试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招考事业的需要, 也是加强考试院自身建设,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升服务和管理能力的需要。
李瑞阳指出,我院的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招考事业”为载体,以“平安考试、阳光招生、提升质量、维护公平”为抓手,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使思想解放达到新境界、体制机制得到新优化、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招考事业作出新贡献。
李瑞阳指出,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通过学习实践,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期间,也是我院各项业务工作最为繁忙的时期,学习实践活动要与业务结合,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创新活动方式、真正做到统筹兼顾,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完成招考任务、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习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彭裕文组长在讲话中指出,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充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阶段步骤明确,为活动的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要求全院深刻认识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搞好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和目标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他强调指出,在学习实践过程中,第一,要解放思想,用科学发展观凝聚共识。第二,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第三,要认真抓好理论学习,重在掌握思想武器。第四,要积极探索创新,注重创新活动载体。第五,要把握关键环节,确保活动有序推进。第六,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防止机械地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对立起来,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