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招生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特殊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特殊职业教育管理机制,为残疾学生的就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区教育局根据我区特殊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在我校附设特教班,积极发展高中阶段特殊职业教育,满足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需求。

一、特教班性质

中职校附设特教班,从事高中阶段特殊职业教育。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本市招考条件的具有本区学籍或户籍,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有能力接受职业教育的辅读学校毕业生、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的随班就读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学生。

三、考生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随班就读和特殊学校考生与512日进行统一报名并现场确认。

四、专业设置与学制

专业:《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式面点制作)》和《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餐烹调)》;

学习时间:四年。

五、招生专业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式面点制作)和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餐烹调)。

六、招生方法

考试、报名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文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2号)中规定时间和流程,以“学生申请、统一考试、多元录取”工作原则。

普通初中随班就读考生参加特教学业考试的考生应在2017330日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随班就读学生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参加特教学业考试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学生证等个人身份证件、最近一次医学复测报告复印件。4月底完成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评估。

随班就读毕业生及辅读学校毕业生经特教学业考试后,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统一面试,择优录取。

七、招生程序

1. 322日—24日 考生报名、填写申请表、材料核对等;

2. 330日前 随班就读学生申请参加特教学业考试;

3. 430前 随班就读学生到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评估;

4. 512日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

5. 524日—26日 考生填报志愿并现场确认;

6. 617日、18日 考生参加全市统一学业考试;

7. 728日前  学校面试,择优录取。

八、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书本费、材料费、活动费、校服费、午餐费等。

九、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59241493  联系人:胡老师

学校地址:青浦区章浜路118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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