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特殊教育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2号文)要求,在长宁区教育局基教办、区中招办指导下,认真做好2017年学校招生工作。

一、学校性质

特殊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学习时间为四年。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具有长宁区学籍或户籍、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能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初中随班就读毕业、辅读学校毕业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特殊学生,并报名参加特殊中考且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

根据招生对象和学校原有的专业设置,2017年学校拟设置专业:

1.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中式面点制作)

2.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

四、评估和考试

1. 申请:随班就读考生参加特教学业考试的考生应在2017330日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随班就读学生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参加特教学业考试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学生证等个人身份证件、最近一次医学复测报告复印件。

2. 评估:4月底完成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评估。

3. 报名:512在学籍学校报名参加特教学业考试。随班就读学生报名参加特教学业考试,须经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评估认定后方可报考。

4. 志愿填报:52426日在学籍学校填报本校志愿并现场确认。

5. 考试:617日—18日报考考生须参加2017年上海市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特教学业考试)。

五、收费情况

不收取任何学杂费,实施免费教育。

六、招生咨询和录取

(一)咨询

咨询时间:

每天900——1530(双休日、国定假日除外)

咨询地点:

武夷路407

咨询电话:

62523873-8308

咨询联系人:

郭老师

(二)录取

7月中下旬,根据考试结果完成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上海市长宁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

2017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