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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举行 2018-12-13 17:37:07

2019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12月22日(星期六)、23日(星期日)举行,部分特殊专业需安排在12月24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日 期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12月22日(周六)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

外国语

12月23日(周日)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12月24日(周一)

个别超过3小时的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准考证打印时间是12月14日至12月24日,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所示内容。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2.注意各科目考试开始时间,不要迟到。考前可去考点了解周边环境和交通情况。考试当天提前出行,上午8:00、下午1:30考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考试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答题卡必须正确粘贴条形码,涂点必须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作答必须书写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凡因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答题卡或者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4.考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希望考生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

1. 2019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