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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对被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的通知 2018-08-13 13:59:42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继续对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23号)文件规定,凡在2018年本科普通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中,报考部分外省市普通高校(院校名单详见《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列入一次性经济补贴发放范围的外省市院校名单》)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

符合条件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查看领款说明并下载申领材料。申领材料必须于2018年10月31日前寄回我院,逾期寄达将视作自动放弃申请。补贴款发放时间从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结束。

 

相关链接:2018年一次性经济补贴领款说明及申领材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