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择优标准(在符合市教委公布的“零志愿”招生标准的前提下,我校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1.中考成绩;
2.学科学习能力及特长,初中阶段在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3.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素养,社会活动能力,个性特长和兴趣爱好,初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
4.毕业学校班主任评语。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
二、录取程序:
对进入我校零志愿投档线(1∶1.2)的考生,根据中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