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获得市“推优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优秀:被推荐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每学年德育评价均为优秀;身体健康,自理能力强,能适应住宿生活。
2.学习成绩优秀:初中课程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总评名列年级前茅。有一定的研究性学习能力。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对填报我校志愿的推优生进行面试;
2.优先录取具有个性特长明显,学有余力,学有所长,有1至2门学科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科技竞赛中获一、二等奖,或在其它方面达到较高水平,并取得有关方面认可的学生。
3.按市推优生在各区县计划数,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个性特长情况及面试成绩全面评定,分区县择优录取:
4.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取得过荣誉称号的应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 证明个性特长的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招生咨询:
电话:64556352
地址:百色路989号(近龙川北路口) 邮编:200231
网址:www.shs.sh.cn E—mail:shszsb@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