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考试 ->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 招生公示 -> 2007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招生公示
2007年上海中学市“推优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3日 )
     
 

一、招生范围:获得市“推优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优秀:被推荐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每学年德育评价均为优秀;身体健康,自理能力强,能适应住宿生活。

   2.学习成绩优秀:初中课程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总评名列年级前茅。有一定的研究性学习能力。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对填报我校志愿的推优生进行面试;

 2.优先录取具有个性特长明显,学有余力,学有所长,有12门学科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科技竞赛中获一、二等奖,或在其它方面达到较高水平,并取得有关方面认可的学生。

 3.按市推优生在各区县计划数,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个性特长情况及面试成绩全面评定,分区县择优录取:

 4.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取得过荣誉称号的应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  证明个性特长的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招生咨询: 

电话:64556352

地址:百色路989(近龙川北路口)  邮编:200231

网址:www.shs.sh.cn    Emailshszsb@gmail.com